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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州镇“三规范”确保社区临聘人员助力文明创建
发布时间:2018-05-07 作者: 站点管理员 信息来源: 桃州镇 浏览次数:16875 字体 [ ]

  为深入推进县委“1166”工作部署,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桃州镇通过规范招聘标准、规范招聘程序、规范管理方式等,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临聘人员,切实为社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人才保障。
  一是规范招聘标准,确保招“对”人。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明确把政治素质好、业务素质硬、协调能力棒、群众意识强作为招聘临聘干部的基本条件,把大专文化程度,18至35周岁作为招聘资格条件,确保将能干事、会干事、肯干事的人选进社区工作人员队伍。
  二是规范招聘程序,确保选“准”人。严格按照“两荐、两试、四审、三公示”程序,即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,进行公开报名推荐;采取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方式,考核考生的素质能力;在政审环节采取以纪委、公安、信访、计生等多方联合的方式,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全方面审查;在公示环节,在桃州先锋网对考生的全部成绩(包括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综合成绩)、资格审查结果及拟录取情况进行公示。
  三是规范管理方式,确保用“贤”人。实施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,对社区临聘人员进行考核。对业务能力、协调能力和服务能力等方面不达标,道德水平低下,考核情况较差的,经社区“两委”会议讨论研究,报镇党委审核通过后,可直接解除聘任关系;对表现优秀的临聘人员,可优先纳入社区后备干部队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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